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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憑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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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南澳鄉戶政事務所       

一、申辦資格
       只要年滿18歲(含)以上,設籍於本國之國民 (即為自然人),且未受監護宣告者。

二、申辦地點
        申辦自然人憑證並無戶籍地限制,可跨縣巿辦理,民眾可親至鄰近有辦理此項業務之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
三、應備資料

  1. 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
  2. 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250元
  3. E_MAIL信箱
    建議可先行下載並填寫自然人憑證申請資料表(條碼版),可加速臨櫃申辦之時間。

​四、受理時間
       行政院核定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17時止,午間照常受理。

五、應用項目(點擊下方連結)

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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